大连刑事律师王崇旭:资深刑辩律师案例介绍

王崇旭,1970年出生,现任辽宁大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、高级合伙人、执业20余年,承办各类重大、复杂、疑难案件,业务领域包括刑事辩护、婚姻继承、合同债权等。

座右铭:立信于诚,躬身维权前沿;追求卓著,恪尽律师职责。

办案理念:受人之托,忠人之事,诚实守信。

核心业务领域

刑事业务(主要擅长)
专注刑事辩护、取保候审、缓刑、假释等。执业20余年,办理过走私、贩毒、故意伤害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、集资诈骗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各类刑事案件。致力于依法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。

民事业务
处理婚姻家事、继承纠纷、债权债务等民商事法律事务。

经典刑事案例

走私普通货物案(涉案5亿元,从轻处罚获缓刑)
案情:杨某利用新疆边民政策从日本走私普通货物进境,涉案价值约5亿元,偷逃应缴税额较大。
辩护:提出杨某主动投案自首,在走私链条中起辅助、次要作用,系从犯。
裁判:法院采纳辩护意见,结合自首、认罪认罚等情节,认定杨某为从犯并从轻处罚,判处有期徒刑四年,适用缓刑。

诈骗案(涉案近200万,不起诉结案)
案情:刘某被卷入诈骗链条,被认定为共犯,涉案近200万元,跨省被刑事拘留。
辩护:提出刘某无诈骗主观故意及非法占有目的,系被误导卷入。
裁判:侦查阶段成功申请取保候审;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,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
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(涉案20亿元,不起诉)
案情:王某系某公司会计,经手开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亿元,因公司涉嫌虚开被刑事拘留。
辩护:提出王某经手发票系履行职务行为,对虚开事实不知情,无犯罪主观故意。
裁判:批捕阶段辩护意见被采纳,王某不予批捕;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
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(帮信罪,从轻处罚获缓刑)
案情:王某等人参与犯罪团伙,收购、租借“两卡”300余张,为电诈团伙转移赃款500余万元。
辩护:提出王某系从犯,具有自首、认罪认罚、积极退赃等情节。
裁判:法院采纳辩护意见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适用缓刑。

故意伤害案(二审无罪)
案情:张某与同村村民施某因借款问题发生争执、推搡,致施某倒地骨折(轻伤一级)。张某支付医疗费并达成5万元赔偿协议,仍被指控故意伤害罪。
辩护:提出张某主观上无伤害故意,行为属民间纠纷中无意致伤,不符合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。
裁判:二审法院采纳意见,依照刑法主客观相统一原则,宣告张某无罪。

联系方式(大连可面谈)

单位:辽宁大东律师事务所
地址: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路263号501室
手机:13504113245(微信同步)

本网信息来自于互联网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。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,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、文字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本站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如若本网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,请及时联系我们,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。:https://www.lgh.zhongyuankb.cn/7903.html

(0)
上一篇 2026年4月13日 下午2:01
下一篇 2026年5月1日 上午9:10

相关推荐